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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广州市砌块(除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类、砖类新型墙材企业诚信评价体系(试行)的通知
更新日期:2014-1-19 10:01:35  浏览次数(3973)

    穗墙建〔2013〕63号

 

各砌块(除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类、砖类新型墙材企业、相关单位:

 为继续推进我市新型墙体材料企业诚信建设,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促进我市新墙材企业的健康发展和产品质量的提高,根据国家部委有关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的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建立广州市砌块(除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类、砖类新墙材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试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则

根据中央纪委《关于转发(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中纪发〔2011〕16号)要求,制订《广州市砌块(除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类、砖类新墙材企业诚信评价评分表》 (以下简称《评价评分表》),对我市的砌块(除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类、砖类新墙材企业进行量化评价,向社会公开各项评价结果,通过建立诚信综合评价体系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社会信誉,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格局,从而促进我市新型墙体材料企业健康有序的发展和产品质量的不断提高。

二、评价范围

依据《广州市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2005年第4号),凡在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法生产经营,进入我市行政区域销售的砌块(除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类、砖类新墙材企业均须参加企业诚信评价。

三、评价内容

分为控制项、一般项、监督项三大项,具体包括有基本条件、企业情况、诚信建设、企业管理制度、试验室管理、设备管理、质量管理、质量检查、安全生产和企业文化建设、数据报送、获奖与行业互动、不良行为处罚等十二类。

四、评价方式

企业诚信评价采取分项考核计分方式,按照《评价评分表》逐项考核评分。各申请企业依据《评价评分表》先自查并将结果上报我办,我办根据企业申请确认情况,制定评价计划,并组织评审专家对企业进行现场考核评价。我办对企业诚信评价分值实行排名动态管理,各企业评价总分的排名将定期在我办网站http://www.gzqgb.com进行公示。

五、评价管理

我办将建立企业诚信档案管理制度,企业诚信评价结果将作为判定企业新型墙体材料确认证年审能否通过的依据之一,对诚信评价排名靠前的企业优先推荐使用。

 

附件:1.《广州市砌块(除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类、砖类新墙材企业诚信评价评分表(一)》

2.《广州市砌块(除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类、砖类新墙材企业诚信评价评分表(二)》

 

 广州市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管理办公室

              2013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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